1、·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因过去。
2、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
3、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
4、将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信保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退税扩大离境退税政策覆盖范围,推行“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二是加快退税。
5、将出口退税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事项逐步纳入,推动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尽快覆盖。
6、截至目前,全市增值税留抵退税累计1168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575亿元,受益纳税人超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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